勿任意網路散布不當內容,以免觸法。
主旨:請加強宣導有關網路散布不當內容之行為,將觸犯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列等法律規定,以避免學生因好奇而觸
法受罰,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050112667號函
辦理。
二、因應近期發生隨機傷(殺)人事件,請加強宣導不當照片於
網路及媒體傳播非法散布,不僅造成被害人家屬二次傷害
,更造成社會恐慌,且恐涉及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如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第94條、第69條第3項
及第89條等;另於網路散布不當內容之行為,亦可能觸犯
旨揭法律規定,切勿因一時好奇心,進而觸犯相關法令而
受罰。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列等法律規定,以避免學生因好奇而觸
法受罰,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050112667號函
辦理。
二、因應近期發生隨機傷(殺)人事件,請加強宣導不當照片於
網路及媒體傳播非法散布,不僅造成被害人家屬二次傷害
,更造成社會恐慌,且恐涉及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如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第94條、第69條第3項
及第89條等;另於網路散布不當內容之行為,亦可能觸犯
旨揭法律規定,切勿因一時好奇心,進而觸犯相關法令而
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