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辦理中華民國第十九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
一、依據本府105年7月27日府社政字第1050154772號函辦理。
二、表揚計畫及推薦表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下載(http://www.vsa.org.tw/index.html)。
三、推薦表請於105年8月20日前送本府社會及勞動處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