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早期療育單位彙整
主旨: 有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早期療育單位彙整表」,請轉知相關人員及學生家長,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及勞動處105年2月23日府社工婦幼字第1050037084號函辦理。
二、 旨揭彙整表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網(網址:http://system.sfaa.gov.tw/cecm/)下載使用。